離婚撫養權怎么判定
離婚過程中,受到傷害較大的就是孩子,很多家庭為了維護正常的家庭狀態,給孩子提供健康的家庭環境、健全的家庭體系,會將離婚的事情一拖再拖,直到對雙方都造成較大傷害。實際上,離婚雖然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結果,但出于維護自己的權益,讓自己的人生更加幸福一些的目的,很多人還是會選擇走這一條路,在爭奪離婚撫養權的時候,夫妻二人處于劍拔弩張的狀態,但一切都塵埃落定,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軌跡的時候,誰也不能逃脫對孩子的責任,兩人要共同撫養孩子,或者由一方撫養,另一方提供撫養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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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撫養權是如何確定的呢?根據孩子年齡的不同,法律上對撫養權的歸屬有較為明確的規定。當孩子不滿兩周歲的時候,撫養權交由母親,除非母親有強烈的否認意識,不愿意繼續撫養孩子,或者自己確實沒有能力單獨撫養孩子,那就可以申請讓出撫養權,孩子交由男方撫養。當雙方都不愿意為這個負責的時候,司法機關就要采取強制措施,將孩子的撫養權交給母親,因為這是法律上規定的義務,作為父母不能徹底放棄撫養權,否則會涉嫌構成遺棄罪。當孩子長到兩周歲以上不超過八周歲的時候,就要綜合雙方的經濟條件來進行判決了。經濟條件相對好的更有獲勝的可能,這個時候雙方都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資產證明,當然這個資產證明是除掉夫妻共同財產之外的財產,如果二者情況差不太多,就看子女的意見,判決更傾向于孩子的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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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撫養權多數會參考孩子的意見,有時候一方即使生活條件不佳,只要孩子愿意,法庭上的判決就會傾向于誰。當孩子不能自主表達意見的時候,雙方就要舉證在孩子成長過程中,有利于自己一方的付出,看誰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,對孩子的成長有幫助等。這是法律考慮人性方面的表現,可見法律并非是冷酷無情的,很多時候還是會考慮實際,為雙方帶來都能認可的判決結果。有人在判決之后不能認同,那就可以在有效期內提起訴訟,當然上訴期間要不斷補充自己的證據,這對獲得撫養權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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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還傾向于一類人,就是喪失孕育能力的一方,不能再有自己的孩子,這種情況只要舉證清晰就會被優先考慮,但不代表只要不能生育就能爭奪撫養權,畢竟孩子是獨立的個體,他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。當一方有其他子女,另一方只有爭奪撫養權的這一個孩子的時候,法院也會優先靠后后者,畢竟中國人傳統關鍵是為自己留有子嗣,這里可以體現法律溫情的一面。當兩個人選擇離婚的時候,要盡量考慮孩子的處境,不要在處理大人事件的過程中傷了孩子的心。比較和諧的局面是,雖然兩人打算結束夫妻關系,但是兩人決定共同撫養孩子,雖然父母離婚了,但是他們對孩子的愛不曾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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